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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俄海关出入境规定的温馨提示
2018/09/19
各位中国同胞和游客:
   值此“十一”黄金周即将到来之际,为确保各位旅俄途中能顺利通过海关,我馆特提醒如下,谨供参考:  
   一、入境注意事项:
   (一)携带总额超出1万美元的现金、旅行支票等须书面申报,银行卡内现金无需申报。  
   (二)航空旅客可免税携带50公斤总价值1万欧元以下的自用物品入境,乘其他交通工具旅客可免税携带50公斤总价值1500欧元以下自用物品入境。超出上述限额的按30%但不低于4欧元/千克的税率征税。需特别说明的是,如一件物品超过35公斤且属纳税范围,按照该物品的总价值和总重量征税。  
   (三)携带酒精饮料不得超过5升,其中3升以内免税入境,超出3升部分按10欧元/每升征税。  
   (四)可最多免税携带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250克烟丝,或总重250克的以上各类烟草制品。酒精饮料和烟草制品免税额度只对18周岁以上旅客有效。  
   行李物品应为自用或家用,而非商业用途。海关工作人员根据物品的数量、性质及旅客出入境次数等确定其用途。  
   (五)以下已使用的自用物品可不用申报:  
   1.服装、鞋帽、伞、首饰、个人卫生用品及其他自用物品;  
   2.便携式声音记录、影音记录、影音回放设备、照相机(每种不超过1台)及其附属用品,影音、声音记录载体;  
   3.移动电话、智能通信设备(不超过2台);  
   4.便携式个人计算机、平板电脑、游戏机(每种不超过1台)及其附属用品;  
   5.乐器;  
   6.文化珍品;  
   7.儿童推车、儿童座椅;  
   8.残疾人轮椅;  
   9.运动、旅行、狩猎、气球用具;  
   10.家庭宠物,包括狩猎、运动、旅行用途动物。  
   11.便携式诊疗仪,类似医疗器械及必要数量的消耗品。  
   每名旅客可携带猫或犬不超过2只,并须提交接种疫苗记录及在出发前5日内办理的体检证书。超过2只的猫、犬、兔、鼬等入境,须在俄罗斯农业部门办理入境许可证(具体要求可通过www.fsvps.ru查询)。  
   二、出境注意事项  
   (一)每名旅客携带总额1万美元以下的现金、旅行支票等无需申报,超出1万美元须书面申报。银行卡内现金无需申报;  
   (二)自用物品无需申报、缴税;  
   (三)可携带5千克鱼和海产品及250克黑鱼子,相关商品须未开包装,并有购物票据;  
   (四)可携带价值7.5万美元以内的钻石出境;  
   (五)禁止携带10升以上燃料出境。  
   三、入出境强制申报物品如下:  
   1.艺术珍品;  
   2.濒危动植物;  
   3.运输工具;  
   4.俄罗斯联邦国家奖励(勋章、奖章、奖状、证书等);  
   5.贵金属和宝石;  
   6.武器及构件;  
   7.含有强效和有毒物质成分的药品,以及精神和麻醉品。  
   申报时需走红色通道,由16周岁以上旅客填写报关单(报关单可提前从俄海关总署网站www.customs.ru上下载,也可在入关前现场填写),并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物品合法入出境证明。
   以上数据如有变化,以俄方最新出台规定为准。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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