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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
2009/12/07

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.scio.gov.cn | 发布:2007-01-09 |

 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,由56个民族组成。由于汉族人口众多(占全国总人口的91.6%),习惯上把其余55个民族统称为少数民族。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,55个少数民族中,100万人口以上的有壮、满、回、苗、维吾尔、彝、土家、蒙古、藏、布依、侗、瑶、朝鲜、白、哈尼、黎、哈萨克、傣18个民族,其中壮族人口最多,达1617.9万人;10万至100万人口的有畲、傈僳、仡佬、拉祜、东乡、佤、水、纳西、羌、土、锡伯、仫佬、柯尔克孜、达斡尔、景颇、撒拉、毛南17个民族;不足1万至10万人口的有布朗、塔吉克、普米、阿昌、怒、鄂温克、京、基诺、德昂、乌孜别克、俄罗斯、裕固、保安、门巴、鄂伦春、独龙、塔塔尔、赫哲、高山(不含台湾省高山族人口)、珞巴20个民族,其中珞巴族人口最少,仅2965人。

  汉族分布在全国各地,主要聚居在黄河、长江、珠江三大流域的中下游和东北平原。55个少数民族虽然人口少,但分布的地区却很广,约占全国总面积的64.3%,主要分布在东北、华北、西北、西南的边疆地区。云南省居住着20多个民族,是中国民族成分最多的一个省份。由于历史上多次的民族迁徙、屯田、移民以及朝代更迭等原因,中国各民族的分布形成了又杂居又聚居、互相交错居住的状况。此种局面,为汉族与各少数民族之间在政治、经济、文化上的广泛交流,以及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供了客观条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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